安徽省农行营业部原总经理挪用公款1千万被判刑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01:36 安徽市场报 | ||||||||
|
本报讯 与他人预谋采用“以存定贷”的方式,向急需贷款的单位贷款,从而挪用单位公款达1000万元赚取“利差”的原安徽省农业银行营业部总经理张伟,终于为自己的致富方式负出沉重代价。日前,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张伟有期徒刑9年,并没收非法所得546370元,对尚未退交的636360元予以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6月,时任安徽省农行营业部经理的张伟伙同张某某、韦某某(
法院审理认为,张伟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个人利益,挪用公款达100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遂作出一审判决。 (田薰菁 本报记者 雷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