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车不得停放娱乐场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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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08:04 扬子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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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讯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五项规定”,加强对警车的规范管理。这五项规定是不得违反道路安全法规,滥用道路优先通行权;不得违反规定,安装使用警车号牌、警灯、警报器;不得将警车停放在公共娱乐、餐饮场所和公车私用;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带故障出车;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将法院警车提供给外单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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