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权力首次下放乡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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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07:49 重庆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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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肖瑶)交通执法权力首次下放到乡镇。昨日在石柱县召开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传出消息,乡镇安监人员将有权对辖区乡村道路上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据了解,这是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在石柱县的试点。据介绍,此次试点是石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县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签委托书的形式,把执法权力下放到乡镇安全监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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