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西赣州公路局长李国蔚受审 二百名干部旁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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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6:42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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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昌3月8日电(周鸿、吴华国) 因巨额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而“裁倒”的原赣州公路局长李国蔚3月7日在赣州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成为当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活教材。市纪检委及时组织市直200多名党员机关干部在现场参加了旁听。 被告人李国蔚,男,1956年5月5日生,江西赣县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原系赣州市章贡区人大代表,曾经担任过江西抚州公路分局局长、赣州公路分局局长、赣州市公路
检察机关指控,从1999年1月至2004年6月期间,被告人李国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37人钱物共计人民币206万余元。被告人李国蔚自1987年至2004年5月,其夫妻拥有财产共计人民币704万余元,其中有367万多元的财物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在当天上午的法庭调查中,面对检察机关指控以及当庭出示的等离子彩电、洋酒、金杯和笔记本电脑等价值均在一万元以上的赃物,被告人李国蔚对绝大部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李国蔚案是建国以来赣州市查获的最大的一起贪污受贿案。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这个市抓住这一典型的反面教材,及时组织市直机关单位有关纪检检察人员参与旁听。在审判现场,200多个旁听席上座无虚席,大家都听得非常认真仔细,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如此明目张胆的行贿受贿而震惊。一位刘姓旁听者说,参加这次审理旁听,对党员干部触动很大,深深感到党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党员先进性教育很有必要,也很及时。 法庭审理、辩论一直持续到当天晚上19点,法院对李国蔚被指控的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将择日宣判,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同日,赣州市纪检委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这个市以突出“制权、管钱、用人”三项重点的《赣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正式颁布实施。(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