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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原国安局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10年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18:11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3月1日电(雨辰)安徽阜阳市国家安全局原局长、党组书记闪步轩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近日被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违法所得25.5万元和价值25200元物品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差额部分78万多元和5600美元予以追缴。

  阜阳市检察院指控:闪步轩自1993年至2003年在分别担任临泉县公安局局长、阜阳市公安局副局长、阜阳市国家安全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共44次收受19人贿赂款物计
人民币280200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其中现金255000元,物品价值25200元。从其家查出人民币及美元总额减去受贿数和家庭收入的余额,尚有人民币78万多元和5600美元不能说明来源。

  阜阳市中院审理后认定,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成立。因闪步轩在被阜阳市纪委调查期间,如实交代了大量组织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同时通过组织劝说其亲属退出赃款、赃物,有自首情节。故两罪合并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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