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尸骨未寒精神再度受损 单身妈妈赢得名誉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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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8:5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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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原风)儿子不幸遇害,尸骨未寒,某杂志上又惊现“隐私炸弹”,令自己名誉受损,该妇女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尊严。日前,京山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妇女胜诉。 2004年1月20日,京山县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某单身母亲的11岁儿子被害,该案件随后被侦破。某杂志随即刊登一篇题为《追查杀子元凶,风流母亲引爆“隐私炸弹”》的文章
文章发表后,该妇女一纸诉状将某杂志和作者告上法庭。京山县法院一审认为,该纪实文学缺少依据、内容失实,贬低丑化了这名妇女的人格,判令编辑部和文章作者立即停止对该妇女名誉权的侵害,在该杂志上公开向其赔礼道歉,分别赔偿其精神抚慰金15000元,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3560元。另外,该文章作者单独赔偿该妇女差旅费损失500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