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推行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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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3:30 东南早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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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记者黄艺芬)从今年开始,泉州市将全面推行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的制度,并与“关爱女孩行动”一起列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各地在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农村夫妇年满60周岁,按照年人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安排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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