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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去世生前房产起争议 7岁女孩与外婆争遗产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03:09 重庆晨报

  本报讯 (杜海) 眼下,江北区红沙坡社茅溪村的6岁半的女孩影影(化名),不得不面对一场法律对亲情的决裂——自妈妈去世后,妈妈单独留下的一处七八十平方米房产,本由78岁外婆居住,如今却成为年迈的外婆与影影争夺的遗产。

  女孩连遭不幸

  影影原本有个幸福的家,爸爸妈妈1991年结婚,夫妻俩感情一直不错。1999年,夫妻俩回到老家修起一栋房屋,有2层楼,白色外墙,还装上了铝合金窗。

  可房子修好不久,曲平的妻子蒋昌秀就提出了离婚。法院判决,一楼的房屋归男方,二楼的房屋归女方,女儿由曲抚养。但不久,颖颖的妈妈患上子宫癌,很快去世,死时没留下遗嘱。

  不幸接踵而至:影影的爸爸也因为离婚时伤心过度,竟得了精神病。如今,小影影只能靠父亲每月195元的低保费生活。

  房产突生争议

  父亲曲平(化名)作为她的监护人,日前向外婆提出:影影下半年就要上学了,房产应由小影影继承。

  19日,78岁的外婆颜婆婆当着记者的面同样热泪纵流:“我生活也困难呀!当初,女儿修这房屋时,女儿女婿向我借了1.5万元,女儿离婚后生病,花了1万多,也是找人借的。但女儿死了,这债应由遗产房屋来抵偿。”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此案法律关系并不复杂,影影与外婆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应均分房产。但影影母亲生前建房和治病的债,也应由婆孙分担。

  但法律诉讼,对于婆孙来说,不仅伤感情,还要面临不菲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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