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对高危行业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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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02:31 北京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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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记者何广怀)深圳市将对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专门用于事故抢救和善后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圳市政府今年将加强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工作,对出现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事故查处情况,将事故处理结果在全社会范围内公布;对构成渎职等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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