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办法不养懒汉力促低保对象实现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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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02:28 北京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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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办法,促进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 不参加培训不予受理低保申请 晨报讯(记者雷嘉) 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日前联合出台《建立促进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机制暂行办法》,力促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实现就业。 《办法》规定,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应到街道(乡镇)社保所进行就业服务登记,并接受
“不养懒汉”北京走在前列《办法》没有限制反而提高了社会福利水平 近日,北京市出台《建立促进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机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不能再吃低保的人群。民政部专家组成员、社会福利专家、北大教授夏学銮评价说,这个《办法》没有限制、反而提高了社会福利水平,“不养懒汉”是社会立法的积极进步,北京在这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职业福利是根本济贫方式 夏学銮教授告诉记者,社会福利通常包括三部分:社会福利、财政福利、职业福利。其中职业福利是最根本的一种福利济贫方式。因为来自社会和国家财政的济贫资金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它们不能也不应该成为一个人长期依赖的机制。只有工作才能带来基本的、长期的收入保障。北京的低保金在全国算是高水平的,人均每月也只有290元,但一份工作带来的月收入至少有500元,而且工作带来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能够把贫困人口纳入到社会统筹保障体系里,比低保金可靠得多。 从这个角度说,北京的这个《办法》对低保人群来说不仅不是限制,反而是提高了他们的福利水平。夏学銮教授解释说,因为政府将投入更多的钱为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群安置工作,使他们长期受益。这一方面将使福利金的使用更有成效,让那些真正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群更多受益,另一方面避免了“养懒汉”,迫使极少数逃避劳动、依赖低保的人改变坏习惯。 “不养懒汉”符合国际惯例 “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全民充分就业,不存在贫富差距,所以在社会立法方面一直很薄弱,进入市场经济后问题就显现出来了。现在北京出台这个《办法》,在全国走在了前列。”夏学銮教授说,我国的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近年来国内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趋势就是社会化、与职业挂钩。现在北京在社会福利与职业挂钩方面迈出了尝试的一步,与国际惯例相符合。 “不养懒汉”西方有传统 欧洲中世纪的大瘟疫过后,劳动力严重短缺,因此各国都立法禁止盲目流浪乞讨,这个传统一直持续到近代。英国1601年颁布的《济贫法》是对中世纪欧洲社会立法的汇总,也是西方社会立法的基础和先河。《济贫法》规定,对“健康的乞丐”要送到“教养院”强制劳动,而对“无能力乞丐”,如老人小孩,则要送到“济贫院”进行救济。因此“不养懒汉”的机制在西方很早就确立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