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首次将从社会征集的建议列入立法计划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11:31 北京日报 | ||||||||
|
新华社沈阳2月2日电 (记者于力)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2日宣布,把近期向社会公开征集的2个立法项目建议列入2005年的立法计划。据了解,将从社会上征集来的建议列入立法计划在辽宁省人大的历史上还是首次。 2004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活动。
在本次建议活动中,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共接到来信、来访、来电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及意见486件次,咨询电话300多个,法制委员会整理合并出立法项目建议58件。沈阳市国税局干部田毓萃提出了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加大被拆迁人权益保护力度的建议。这个建议被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沈阳市东陵区英达乡公家村村民吕星火对城市、农村能源浪费问题很关注,并进行了调查研究,这次征集立法项目活动一开始,立即提出了辽宁省要进行节能立法的建议。这个建议被采纳,制定节能条例被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