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熊人主动交出三只“胆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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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11:20 北方热线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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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热线网——沈阳日报讯2月1日清晨,沈阳市林业局与森林公安以及野生动物园工作人员再次行动,直奔东陵区 浑河站乡金家湾村。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他们不是根据热线举报出击,而是养熊人庐某主动向执法部门提出:“来把我 家的熊领走吧!” “我知道再也躲不了了”
据庐某自己讲,他听说取熊胆汁很赚钱,于三个月前从吉林榆树购买了三只成年黑熊,把它们安置在院子里的小房中 ,每日喂食,尝试取胆液。 就在数日前,他无意间从报纸上看到了连日来沈城开始拉网搜救“胆熊”的系列报道……从此,庐某日夜寝食难安, 他第一次知道了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是否要上交熊成了全家人的心病———买这几只熊共花掉了近五万元,那是全家人多年 的积蓄;可是,如果一味隐瞒,继续秘密养熊,将难逃法律的制裁。 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庐某决定,将三只“胆熊”交出。 以“自首”换自由 《刑法》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 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据野保站工作人员介绍,非法养殖3只黑熊就属于情节严重,5只以上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庐某主动上交胆熊属于 自首情节,因此公安部门只将黑熊没收,不做其他刑事或经济处罚。“不知情”背后的悲惨 庐某对记者说,他刚养熊三个月,对于“胆熊”的照料和日常检查都很陌生,从未打开铁背心观看过黑熊的腹部。 然而,就在当日10时30分,森林野生动物园工作人员给黑熊卸下铁背心时,惨不忍睹的一幕让庐某自己也无法接 受:黑熊的腹部已经腐烂,气味刺鼻,翻开的皮毛处粘着湿漉漉的胆汁和脓水;在一头黑熊的颈部有一道近20厘米的伤口, 鲜血直流,脚踝处则拴着铁镣铐,已经露出浅白色的脚骨……庐某搓着手说,自己从来不知道黑熊的伤势:“它们很少发出叫 声,我也没想到穿个铁背心就会危及它们的性命……真是作孽啊!” 森林公安分局举报电话:8617277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