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制定七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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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7:22 北京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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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制定七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并开始全面下发 这两天,北京市的各家电影院、餐馆等都陆续收到了一份“红头文件”,按照这些文件,电影的各场次须至少间隔20分钟、餐厅包间必须安装报警小喇叭,都将成为他们今后的“安全行为规范”。
此前,北京市对商场、电影院、网吧、公园等7类人员密集场所,分别制定了《北京市娱乐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电影放映单位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商场、超市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餐饮服务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7个安全管理试行规范。 这一系列详细的“安全行为规范”,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对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如要求,餐饮企业、娱乐场所等雅间内必须设有报警装置和安全逃生线路图,并配备广播等设备,娱乐场所必须设置发光绳等萤火型指示标志,公园、风景名胜区控制人流量等。 据悉,目前北京市有关部门已向全市下发了该系列“安全行为规范”,各餐馆、影剧院、商场等单位也将陆续开始对照《规范》进行相应的整改与部署落实,以准备这些安全管理规范在3月24日起施行。 另据了解,目前发布的7类人员密集场所《规范》还是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法定渠道将规范性文件上升为安全生产强制性地方法规。 袁祖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