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原检察长丁鑫发被移送司法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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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7:37 北京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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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和打击报复举报人 在26日召开的江西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孙谦在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向与会人员谈及了丁鑫发案。 去年7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因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被中央纪委立案审
据此前报道,丁鑫发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干预案件查处等手段,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子丁某某、其妻章某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307万元;利用职务之便为儿子经商办企业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挪用公款210万元;打击报复举报人。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免职名单,批准免去丁鑫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日公告终止丁鑫发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作者:周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