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规定初三年级学生一律不允许转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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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18:10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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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长春的初三学生将不允许办理转学,这是25日记者从新近出台的《长春市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中了解到的。 《规定》指出:长春市初中一、二年级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可以转学。初三年级学生一律不允许转学,更不允许由改制学校向一般学校转学,如有特殊情况(随家迁往外地或由外地迁入长春的),必须经长春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转学。
另外,凡参加初三年级推荐生加试的学生,必须是人在籍在(即人与学籍同在一所学校)。对于学籍在一般学校,人在改制学校寄读的学生,如本人要求报名参加推荐,必须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区教育局审查批准后,在所就读的改制学校参加推荐选拔,不许回学籍所在校参加推荐。 《规定》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及初中学校在组织初三学生参加推荐生报名时,必须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好学籍关。决不允许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如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追究校领导和当事人责任。(记者 井凯) 来源: 东亚经贸新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