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范 三月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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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13:18 中国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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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25日电 国家安监局网站消息,24日,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娱乐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7个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并于今年3月24日起施行。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园林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娱乐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营业性演出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电影放映单位安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
《规范》要求,餐饮企业、娱乐场所等高雅间内必须设有报警装置和安全逃生线路图,并配备广播等设备。娱乐场所必须设置发光绳等萤火型指示标志。同时《规范》还对超市安全疏散通道、公园、风景名胜区人流量等都进行了规范。 北京市副市长陆昊指出,安全管理规范的发布实施,是该市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推进全市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进程的具体体现。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作为加强基础工作,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依靠扎实推进《规范》来体现安全生产工作的“硬功夫”。 目前发布的《规范》还是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下一步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法定渠道将规范性文件上升为安全生产强制性地方法规。同时强调,要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和全国人大、政协会议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