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少年被轻判缓刑 虽多次抢劫但均未成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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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07:51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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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通讯员黄鸣)虽然合伙犯了抢劫罪,但考虑到被告人是未成年人且愿意认罪,10名少年均被法院判为缓刑。17日,三峡坝区检察院公布了这一案件。 据透露,邵某、罗某等10人团伙多次在一起抢劫作案,其中最大的不到18岁,最小的14岁,有的被捕前还是中学生。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3月26日晚9时许,邵某等人在深圳路北山超市见被害人彭某等二人路经此地,便上前将二人挟持到北苑运河堤处进行殴打,抢走
2004年4月28日晚11时许,邵某、罗某等人持刀在深圳路“下里巴人”网吧处将路过此地的被害人邱某、吴某挟持到附近偏僻处,抢走邱某“海尔”彩智星1000型手机一部、吴某现金100多元。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1115元。 2004年5月14日晚9时许,被告人邵某等人在深圳路北山超市附近将路过的受害人陈某、汪某等三人拦住,并持刀威逼被害人交出财物。因被害人汪某进行反抗,被邵某等人砍伤。案发后,陈某、吴某等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邵某等归案后均有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被告人的表现。 法院认为,邵某等人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因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且犯罪时为临时纠合,主观恶性不大,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均自愿认罪,三峡坝区法院遂作出缓刑判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