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和谐社会需要支付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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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12:00 燕赵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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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涂涂 “和谐”在传媒上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了。曾经以“效益”和“速度”著称的深圳市,也明确提出了“和谐深圳”的概念。该市新世纪文明研究会会长徐景安在接待媒体采访时总结了三个方面的“不和谐”:深圳环境问题突出,人与自然的关系恶化;犯罪率飙升,人与人的关系恶化;精神障碍率高,人与自我的关系恶化。(2005年1月15日《南方都市报》
这些不和谐的“音符”,并不仅仅为经济高速发展的深圳所独有。实际上,已经成为中国在追求现代化过程中的普遍风景。虽然这种驳杂的风景让人有些难堪,却是真实世界的存在。或者我们可以说,尽管在高速公路上只能看到整饬的绿化带,但这并不表明绿化带后贫困村庄就不存在。“经济”后边,还有一个真实的“社会”。 善意的人们总希望看到的都是花朵,其实所谓“和谐的花朵”,只是我们希望的一个愿景而已;更有甚者,总有人认为只要我们不去注意那些衰败、贫困等“不和谐”现象,“不和谐”就自然没有了。由此推演,整个社会必须支付的“和谐成本”就被忽略掉了。可谓“我欲和谐,则和谐至矣”! 如此处置,实在轻巧得很。只是恐怕问题没有那么简单,只要离开高速公路,社会生活自然会次第展现出它的丰富和真实。从“不和谐”过渡到“和谐”,其间的跨度何止千山万水?试图表个态就绕过去的老办法,怕只会加大不和谐、激化矛盾。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的是踏踏实实的努力,以及必须付出的成本。 民工欠薪问题固然引起政府的关注,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但是,拖欠工资只不过是进城农民所有问题中最为直接的一个。其得到或即将得到的低工资,只属于社会财富的第一次分配。到了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比如子女入学、医疗保险、安居工程等等时,城镇并没有将外来工群体纳入到公共财政的预算范围之内。这个被视为“不和谐”的群体,无法同步享受到社会进步的成果,他们的不满情绪一直在积累。 还有完全生活在乡村的人群,在地方政府追求高增长的冲动之下,往往成为被污染包围的生态灾民;因为文化消费的极化效应,他们同时还成为被现代文化抛弃的一群。与城市里失去工厂的市民一样,他们被高速旋转的经济机器甩到了社会的边缘。 这个时候,所谓个体身心和谐,既取决于社会成员具有良好的心态,也取决于制度安排所给予人的希望,即社会成员感到社会规则大致公平,如果缺乏规则的公平,每个人自身的和谐便无从谈起。 当然,就目前情况下,完全依靠政府解决所有问题还不现实。但在解决“和谐成本”的问题上,政府应该有较为便捷的制度设计。不是以阶段性的“救急”措施,来替代一整套的分享公共资源的制度救济;也不是以一部分高尚人群的口味,去满足大多数民众的需求;更不能以经济发展、GDP的高速增长,来回避人和自然面临的严重冲突。 其实,在我们的传统资源中,并不乏关于“和谐社会”的资源,“天人合一”也好、“和而不同”也罢,都着眼于个体内心的修为、道义的呼吁,缺少制度性背景。 在新的时代环境下,我们应该创造性的运用这些资源,厘清从“不和谐”到“和谐”的成本支付,从而,使我们现在倡导的“和谐”不仅仅止于倡导,而是融入经济社会运行的大框架之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