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收费出台新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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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2:39 山西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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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3日讯(记者董伟伟)今日,经太原市物价局批准,太原市保安服务开始执行新标准:每人每月最低服务费用不低于850元,保安队员的基本月工资不得低于520元。 据了解,目前太原市保安队员的人均月工资仅为300—400元,有的甚至只有一二百元,大大低于太原市政府2004年7月确定的全市职工最低工资520元的标准。从2005年1月1日起,太原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与保安从业人员签订新的劳动用工合同,确保520元这一最低月工资
为保证新收费标准的顺利实行,太原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特别公布了三部监督举报电话:勤务部为3188861,督察部为2678310,政治处为2678308。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