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的八百多只冰冻穿山甲。
共有37只鳄鱼被“斩首”。
非法走私的野生动物就装在这样的食品包装袋内。
防城港讯 1月10日,广西防城港市林业公安机关向防城港市江山边防派出所通报了“12.31”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案的处理情况。林业公安透露:这次非法狂徒一次性贩卖穿山甲810只、鳄鱼37条、案值300万元的案件,是广西目前查获的数量最多、案值最大的走私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冰冻品)的案件。
2004年12月31日14时许,广西防城港市江山边防派出所值班室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有一“老板”在东兴海鲜市场交易非法物品,准备用一辆大型货车运往广东销售。是什么非法物品要用大型货车运输?这引起了该所民警的重视,他们立即准备行动方案,成立了行动小组。
15时许,行动小组潜伏在东兴开往防城港市边境沿边公路江山乡新基村路段。下午16时左右,一辆车辆牌号为“桂A169××”的大型货车疾驶过来,为了防止货车冲卡,行动组亮出停车牌示意停车检查。这辆货车见有边防警察执勤,因公路窄、车型大无法掉头逃跑,只好束手就擒。行动组当场从车箱内查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810只和鳄鱼37条(冰冻品),及1000多公斤穿山甲壳。货主吴某、翟某和司机安某无法出具合法手续,向边防警察如实交待了走私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非法行为。
据审查,这批走私的野生保护动物是从越南偷运入境的,为了保鲜,非法分子在东兴海鲜市场托关系进行冷藏,伺机混装在冰冻海鱼中销往广州。(冯志宏 彭钰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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