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山矿难两人负刑责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0:35 新京报 | ||||||||
|
去年北京安全事故35人负刑责,市民政局领导因京民大火受处分 本报讯 (记者谢言俊) 导致10人死亡的大安山特大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的煤矿技术科副科长、采煤副总工已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去年北京安全生产事故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达到35人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介绍,大安山煤矿及其所在的昊华能源公司的11名有关负责人分别受到党纪和行政处分。去年6月6日,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山煤矿采煤一段巷道支护垮塌,导致10名职工窒息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违章拆除支护架导致巷道下沉,酿成事故。 在导致11人死亡、38人受伤的京民大厦特大火灾事故中,施工方锐标公司制作虚假资质,非法承包工程,违章作业,酿成事故。锐标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队长等4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移交司法机关,京民大厦总经理和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被撤销行政和党内职务。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受到行政告诫处分。 去年北京市共处理生产安全事故222起,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7起。165人受到党纪、行政处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