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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消协提醒消费者 消费旺季到 促销陷阱多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05:57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学桦)“打折促销已经进入高峰期,市民消费时不要轻易被商家‘打折商品不退换’的规定所迷惑。”1月4日,郑州市工商局12315投诉指挥中心负责人就商场促销对消费者提出了几点建议。

  进入阳历新年,商家销售的黄金时期就来到了。很多商家在促销时,以“促销品”、“打折品”、“特价品”不能退换货,或者说不享受售后服务、不承诺三包服务等,钻消费
者不懂法的空子。据介绍,按照《消法》规定,只有“处理品”才不享受三包服务,但还有一个前提,就是处理品也应该按照《产品质量法》规定,具备基本的使用性能,如果使用过程中对使用者造成了财产损害或者人身伤害,生产者和经销者仍要承担相关责任。相反,促销品、打折品、特价品都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其产品质量不能因为促销就打折扣,商家更不能以促销为理由,规避三包义务或者售后服务。

  就此,投诉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首先应该看清促销产品是否是残次品、过季品,其次不能忘记索要发票。另外开具发票时一定要注意,商家是否标注“处理品”字样,如果标注处理品,则表明该产品无法享受三包服务。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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