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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首家“少年法庭”温情审判 百余少年迷途知返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7:14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梅华峰、通讯员唐业继报道:昨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我省第一家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机构──通城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采取多种措施用温情挽救失足少年,4年来,共审结88起案件涉及未成年人120名。这些犯罪未成年人刑满释放后,无一人重新犯罪。

  据了解,通城法院少年法庭在“准”、“情”、“语”三个方面挽救失足少年,取得
了良好效果。“准”即把准脉搏。对每一起少年犯罪案件做到开庭前与学校、社区、家长、被告本人“四见面”,注重走访调查,寻找其生活轨迹,分析其心理、生理特点及犯罪动机和主、客观原因,寻找对策,在“准”字上狠下功夫,从不简单地一判了之。“情”即温情感化。团县委、工会、妇联和教委邀请4名青少年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他们陪审时以圆桌形式开庭审理,并尽可能地邀请犯罪未成年人的父母及亲属到庭旁听,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家庭的期待和关心,大多数失足少年受审时痛哭流涕,悔不当初。“语”即判后寄语。在判决书后附有《判后寄语》,提出希望和要求。为提高预防效果,该庭先后在10余所学校设置了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开辟少年法制第二课堂,并有计划地邀请学生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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