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干部考核要求“政财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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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07:55 扬子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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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基层领导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日前,泗洪县把“政财连理”列为一条干部考核原则。据有关部门介绍,政财连理是在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业绩时,既考核其在任职岗位办了哪些实事,也考核其是否做到了依法行政和量财施政,即看任期内的政绩和取得政绩的行政成本之间内在比例是否合理。政财连理制规定,对依法行政、量财施政、实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和重用;对追求“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债务总额增加的,给予诫勉谈话;对违反财经纪律,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追究领导班子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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