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首次明确规范派出所户籍窗口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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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07:05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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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刘娜、通讯员公宣报道:去年12月27日,省公安厅出台《湖北省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服务规范》,对户籍窗口设施、服务制度、民警行为作出了一系列“温情服务”规定。 据悉,这是我省首次明确规范派出所户籍窗口工作。今后,户籍窗口将设置在派出所一楼临街处,门口有醒目标志;以往“高台敞开式”、“高台栅栏式”服务台将一律更换为
申领户口的群众,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可一次办成;孤寡老人、残疾人,外来暂住人员集中的行业、场所,社区民警上门服务。不方便到派出所办事的群众,可与社区民警预约上门办理。户籍窗口还可根据情况延长服务时间、随时办理紧急业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