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严控年终评比 费用不得转嫁基层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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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10:19 重庆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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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年终检查评比活动管理,严格控制各种年终检查评比活动,减轻基层负担,切实维护党委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严控检查评比 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要求的外,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
狠刹不正之风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精简各类考核评比活动,必须开展的评比活动要轻车简从,切实减轻基层单位的负担,为基层全力抓好年终岁尾的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经批准组织开展的检查评比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担”的原则,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牵头单位负担,不得转嫁到基层单位;检查评比活动不得要求被检单位主要领导陪同,不得通知被检查单位领导到边界迎送或警车开道;检查人员一律不得接受被检单位的吃请、礼品和礼金,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得要求被检单位发放误餐费等。 违者通报批评实行通报批评制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的检查评比活动,各区县(自治县、市)及有关部门有权拒绝,并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投诉或举报。一经查实,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探索长效管理 各单位要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加强年终检查评比管理工作建言献策,逐步建立规范年终检查评比工作的长效机制。(本报记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