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居住区须配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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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2:22 新闻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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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 记者30日从建设部获悉,各地在城市的旧区改建或新区开发建设中,必须配套建设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对未配套规划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开发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建设。 据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地级以上城市要建立青少年活动中心,人口规模在3万至5
此外,各地要加大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力度,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作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审查城市规划时,要把是否按国家标准配置了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作为审查规划的重要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