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执行拖欠工资款 61名民工喜领工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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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6:2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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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05)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何国顺通讯员黄亚东、黄执报道:昨日,黄冈中院执行局将25万余元工资款交到蕲春、黄梅两地61名民工手中。 1996年至1999年间,蕲春县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承建了黄梅县境内105国道改造工程和城关大道改造工程,拖欠工程款一直未付,该公司将黄梅县政府、县交通局告上法庭,今年6月8日,黄冈中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黄梅县政府、县交通局共同偿付该公司工程款7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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