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乡统筹原则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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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7:31 法制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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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按照城乡统筹原则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问题 本报讯(记者李新会)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5日分组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委员们在审议中认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修改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吸收了很多意见和建议,内容更加完备和充实,建议这次会议审议修改后,交付表决通过。有的委员在审议中提出,不能只强调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
有的委员认为,关于生活垃圾的处理,草案的一些条款只强调城市垃圾的处理,忽视了农村与小城镇的生活垃圾的处理。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乡村的生活垃圾也会大大增多,现在东部发达地区的一些新型农村建设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各种垃圾的处理。应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解决好农村生活垃圾问题,在乡村也应该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对固体废物污染处置的指导责任,包括农民的房屋改建、农村的各种固体废物的收购、存储、运输等等,政府应该负有指导的责任,应该有一些具体的规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