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县井喷案 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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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16:17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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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重庆晨报》报道:昨天是“12·23“重庆开县特大井喷事故1周年的日子,记者从重庆万州区看守所了解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已于近日到关押“井喷”事故责任人的万州区看守所,对井喷案涉及的5位上诉人,宣读了一份厚达65页的终审裁定书。 在裁定书中,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井喷案,“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纳的证据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刑法
万州区看守所副所长江书贵对记者说,今年9月4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被告人吴斌、王建东、宋涛、吴华、向一明、肖先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6位直接责任人分别被判处了有期徒刑。除肖先素外,其余5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了上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