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华再度委任授勋评审委员会委员 任期为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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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20:05 中国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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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十二月二十二日电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今日宣布,行政长官董建华已再度委任十位人士为授勋评审委员会委员,任期从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为期一年。 获委任的授勋评审委员会的主席为政务司司长曾荫权,委员为:财政司司长唐英年、梁振英议员、郑耀棠议员、孔祥勉博士、陈坤耀教授、钱果丰博士、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公务员叙用委员会主席鲍文、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林焕光。
香港特区政府每年均会颁授勋衔和奖励,以表扬个人对香港作出重大贡献、以及尽心竭力服务社群的人士。此外,英勇可嘉的人士也会获颁勋衔和奖励。 根据回归后实施的授勋和嘉奖制度,有关授勋或嘉奖的建议是否获得批准,均由特区行政长官作出决定。为确保有关建议一致而恰当,并符合既定的准则,有关提名会先由授勋评审委员会予以评审。 每年的授勋名单通常会在香港特区成立日(七月一日)在政府宪报上刊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