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讨薪遭殴被逼写下4万元“赔偿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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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4:55 济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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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南宁12月20日专电(何伯韬蒋桂斌)在桂林市打工的湖南籍民工欧阳宏生在催讨工资过程中,被欠薪老板邀请到饭店“吃饭”,不想进了包厢,等待他的却是一场殴打,还被逼签下金额为4万元的“赔偿条”。 今年2月,欧阳宏生和40余名湖南籍民工与一家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个项目的建设协议。该项目于7月完工,按约定,11万元的民工工钱最迟应在9月份付清。可是过了9月,包工头
12月10日下午,欧阳宏生再次致电何老板催要工钱,何老板约他吃饭面谈。 欧阳宏生回忆说:当我应约来到文化宫海鲜楼重庆包厢时,已经有几名陌生男子在里面了。何老板问我:工钱怎么结?我说:按结账单结。何老板说:那不行,你们浪费了模板材料,要赔偿6万元的损耗。在“拳头”和尖刀的逼迫下,我只好写了一张愿意赔偿模块损耗4万元的“赔偿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