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购税明年起 改由国税征管 交接期征管不间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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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05:50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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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少华)12月14日,记者从全省车购税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我省车辆购置税将改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交通部门将停止代征。相关财产和业务交接工作将于今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交接期间车购税征收管理工作不间断。 据了解,车辆购置税在2001年以前一直由交通部门以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形式征收,从2001年起,车辆购置附加费改为车辆购置税,过渡期间仍由交通部门代征。
会上,省国税局和省交通厅联合发文,对车购税改革中的财产和业务转移交接阶段的工作进行部署。对于征收权移交后车购税的征收场所问题,有关部门将提前向社会公布。②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