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志愿者报名参加本次活动的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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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17:07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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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能够在出发前自行办理和解决港澳通行证; 二、热爱祖国、热爱环境保护事业,遵守活动组委会的活动章程,支持组委会工作; 三、身体健康、身心乐观、适应集体活动和生活,在活动中顾全大局,关心和团结同志; 四、有驾驶执照,能够安全驾驶车辆,没有不良驾驶习惯和事故隐患,保证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法规,遵守组委会对本次活动制定的安全措施和规则;如果没有驾驶执照,保证积极配合和支持其它驾驶员工作;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香港行政区的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海关有关规定; 六、交纳参加本次活动的报名费和活动经费; 七、自己准备和提供私家汽车,汽车要求排气量在1.6升以上,车况良好,尾气排放合格,汽车外观良好; 八、要求每辆汽车不少于两名驾驶员,每辆车乘坐人数最多不超过四人; 九、同意自带汽车张贴组委会张贴的本次活动的各种广告宣传和汽车贴; 十、同意自己驾驶的汽车按照组委会制定的搭乘汽车条件、搭乘其它没有车辆的志愿者; 十一、同意在本次活动中如果出现意外事故,一律按照组委会规定的由保险公司进行处理和赔偿,汽车事故按照当地公安局的事故鉴定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参加本次活动志愿者一律不得向组委会和主办、承办、协办这次活动的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 相关专题:中华环境奖环保宣传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