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院作出九承诺 促法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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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12:39 中国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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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14日电据齐鲁晚报报道,昨天,山东省高院召开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向社会郑重作出九项廉政承诺,促使法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据了解,这九项承诺分别是:一,绝不滥用职权,绝不徇私枉法,绝不搞以权谋私;
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绝不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送钱、收钱的,一律先免职然后再按规定处理; 三,绝不私下会见当事人和律师,绝不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宴请和参加娱乐活动,绝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绝不向法官施加不当影响; 四,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绝不允许他们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牟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五,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组织人鹿ぷ骷吐桑凑兆橹ぷ鞴娑ㄑ∪擞萌耍?lt;/p> 六,严于律己,绝不参与有损法院和法官形象和声誉、与身份不相符的活动,绝不参与赌博,凡是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再按规定处理,到国外和境外赌博的,一律从严惩处; 七,绝不借婚丧嫁娶、生日节庆之机收敛钱财; 八,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干警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如发生问题,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要作出检讨,并视情节追究领导责任; 九,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格依法依纪查办案件,严肃处理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张志华、董震、米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