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试行廉政保证金制 廉洁公务员退休拿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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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10:49 江南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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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备受社会各界瞩目的公务员“廉政保证金”制度,将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和宁波市慈溪市率先进行试点。据悉,杭州市下城区已将有关方案送交杭州市纪委最后核审,如果不出意外,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朱钟毅,杭州市下城区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是此项制度的主要制订者之一。他介绍说:主要以公务员个人负担为主,单位则按照一定系数贴补,个人负担部分以及单位贴
为了形象说明这项制度,朱钟毅举例说:比如一个22岁、刚刚参加工作的公务员,按照规定,他要每年缴纳保证金500元,初定他的贴补系数为0.3牗如果表现优秀,这个系数会逐步提高,可能会调到0.6、0.8,甚至达到1牘,那么单位每年贴补的数额就为150元左右牗包括利息牘。而按照正常的公务员升迁,一个公务员从踏入机关到处长这个职级上退休,初步测算,可一次性拿到近30万元。 “官员清正廉洁,廉政保证金将全额奉还。但是如果官员违纪违法受到处分,将扣减廉政保证金。”朱钟毅介绍说,被警告的干部将给予扣除被处分时止以前累积保证金总额的20%,严重警告的扣除40%,撤职的扣除60%,开除的扣除100%。 据记者了解,宁波慈溪市也正在探索类似的做法,不过其称呼为“廉政公积金”,全部由财政支出,公务员个人不负担费用。 浙江省政协委员黄传平认为,这是由权力反腐为主转向制度反腐为主。目前可按类似住房公积金的办法,提取一部分薪水,财政也可适当补助,为公务员在职期间建立一笔廉政基金,逐年积累,在其“安全”退休后,奖励给本人,否则予以没收充公,以鼓励大家奉公守法,杜绝公务员在职期间腐败。 中国民主建国会浙江省委会委员、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徐剑锋研究员认为:现在政府权力过大,对经济干预过多,容易造成利益的牵扯,或者导致暗箱操作,权力期权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廉政保证金制度可以作为一种补充手段,而不能作为遏制干部腐败的一个主要手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