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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元旦起吉林省下调第四、五类货车通行费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9:13 新华网

  日前,吉林省交通厅已经结合国家交通部制定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等文件,联合发改委对吉林省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进行了重新的调查和研究,据有关领导透露,吉林省第四类、第五类货车通行费标准将会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下调。

  据了解,交通部与国家发改委已经下发的《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中要求各地区交通、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于2005年1月1日起
实施。此次降低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对象是载重10吨以上的货车,对于大于15吨的第五类货车,在现行收费标准上降低30%,对10吨到15吨的第四类货车,在现行收费标准上降低20%。

  目前,交通厅正在协调发改委、物价等有关部门做相关的准备工作,新的标准将会考虑经营性收费站设置年限等多种因素。(东亚记者杨雪莹)(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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