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组织部提出“六不准”接受监督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13:59 新华网 | ||||||||
|
为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规范组工干部的言行,加强部内自身建设,树立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省委组织部对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提出了“六不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不准”的具体内容为:1、不准在干部问题上跑风漏气。2、不准在干部考察中隐瞒实情。3、不准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4、不准参加影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5、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