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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时评:用制度淡化公务员"官本位"值得期待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18:26 新桂网

  ‘当官’之外为公务员另辟发展阶梯”——据悉,已向国务院报送即将提交初审的《国家公务员法》将对现行公务员制度做出重要改变:即以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双阶梯晋”升渠道,取代目前仅靠职务晋升的单一发展渠道,——即使没有职务的升迁,公务员也可通过职级晋升获得待遇的提高。据专家介绍,设计中的职级,意即公务员职务所对应的级别,是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反映(据《新京报》12月5日报道)。

  据报道,目前占全国公务员58%的300万县乡公务员,由于受制于机构规格和职位数量,绝大部分难以升迁,只能在科员、办事员这两个最底层的台阶上走完职业生涯,相应的,难有太大起色的工资、福利待遇也将伴随他们终身。有统计称,只占公务员总数8%的县级干部平均任期不到3年,升调频繁,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低阶公务员晋升的异常迟滞。

  显然,这一公务员升迁困局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和目前的公务员制度的设计缺陷有关:领导职务成为公务员分类中的核心,相关待遇也主要与领导职务挂钩,因此要获得事业的发展,当官、当更大的官,就成为公务员最大的乃至惟一的职业诉求,由此导致“官本位”观念不断强化、膨胀,各种弊端丛生。但正如专家指出的“领导职务需求的无限性与供给的有限性,是一对几乎无解的矛盾。对绝大多数公务员来说,仅靠职务晋升来提高待遇是不现实的。”因此,如何在“当官”之外设计其他的公务员晋升渠道,畅通公务员的发展空间,就成为新的《公务员法》的重要改革内容,无疑,这一制度取向是值得肯定的。

  实际上,要真正铲除公务员制度中官本位滋生土壤,笔者以为,还有必要进一步从科学划分公务员类别出发,通过严密的制度设计,剥离公务员职业身份上“领导”和“当官”的色彩。众所周知,按照《公务员暂行条例》,我国公务员分为两大类,即领导职务类和非领导职务类,分别对应19种和8种职务,而领导职务作为类别的主体,不仅种类、级别均高于非领导职务,而且范围庞杂,既涵盖了市长县长等由选举产生的政府组成人员,也包括了副处副局等通过竞争性考试而来的政府工作人员,显然这种过分倚重“领导”身份,忽视不同职位在职权性质和产生程序及管理方式上的明显区别的公务员分类,不仅从管理学上看缺乏足够的科学性,而且在行政观念上对是官本位思想的一种不应有的突出。

  其实,从现代行政管理的角度看,公务员的职业功能更主要集中在执行法律、服务社会等事务性工作上,体现为一种技术化、操作化的管理性行为,而以“管人”为主要对象的“领导”品质,对大多数尤其大量职位不高的公务员来说,并非其主要方面乃至主要方面。因此,淡化公务员制度中的“领导”色彩,不仅从晋升角度而且从科学管理出发对公务员的职业性质、分类重新定位,笔者以为非常有必要,尤其在强调依法行政,政府职能转换的今天,更值得我们给予进一步期待。

  作者:张贵峰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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