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宣传日 肇事司机现场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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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11:27 海峡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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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日,是福建省交通安全宣传日,仓山交巡警大队在福州白湖亭则徐公园举办了以“榕城是我家,安全靠大家”为主题的交通宣传活动,还煞费苦心地请来数名交通肇事者,现身说法,讲经历,讲教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 家住福州永泰的小林5月13日驾驶小货车,因为避闪不及,在尤溪洲大桥仓山引桥路段将行人窦姓中年女子当场撞死,因为在未确保安全通行的原则下通行,承担次责任的小林现
据了解,从2003年10月28日《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到现在已经一周年,仓山辖区共发生交通事故346起,其中重大交通事故44起,交巡警共纠违82500起。而今年1~9月仓山全区一般以上交通事故275起,受伤人数达301人,死亡人数39人,经济损失高达684699元。其中金山大桥和尤溪洲大桥交通事故11起,死亡2人,伤14人。 N本报记者 赵杨/通讯员/赵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