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击10人抢劫绑架40起 夏津一犯罪团伙被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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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9:05 胶东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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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德州11月30日讯(通讯员 郑春笋 孙文中 记者 信明栋) 昨日,根据省高院的终审裁定和执行死刑的命令,近几年发生在德州周边地区的一系列抢劫、绑架、敲诈勒索案件的犯罪团伙被严惩,首犯范永厚被执行枪决,其余5名案犯被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15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该团伙除聂光志系德州市德城区人外,其他五人都是夏津县无业人员和农民
经德州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自2000年冬至2003年9月,范永厚、滕召华、范毅厚、聂光志、靳祖瑞、靳祖宽等人交叉结伙,携带枪支、刀具、铁管等作案工具,窜至山东省夏津、武城、高唐、德城以及河北省临西、故城、清河等县市区,用开枪射击、持枪刀威胁、暴力殴打等手段,入室、拦路抢劫作案28起,抢得现金14.2万余元,面包车4辆、摩托车2辆、手机10部,总价值23.3万元。抢劫作案中,造成1人重伤致残、9人轻伤。另外,该团伙还绑架、抢夺、敲诈勒索作案十余起。 2003年9月23日凌晨5时许,范永厚、滕召华携带枪支,驾驶一辆摩托车窜至夏津县西运河大堤东岸路上,对驾驶机动三轮车贩运棉花的李景利、张善孝实施拦路抢劫遭到反抗,范永厚向李景利、张善孝的腿部、臂膀等部位连开四枪,致李、张两人轻伤,后因有人赶来,抢劫未遂,滕召华当场被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之后,其余案犯相继落网。 今年7月6日,德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范永厚犯抢劫罪、绑架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死刑,对滕召华等五人作出前述判决。范永厚等人不服,提起上诉。11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范永厚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齐鲁晚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