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传真——海南省法院原副院长受贿获刑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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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2:38 北京娱乐信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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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娄小平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1月30日被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12月,三亚市政府将南滨农场西北部的566公顷土地的使用权收归三亚市政府管理。南滨农场于1997年1月申请复议,海南省法制局行政复议处干部温志鹏(已判刑)承办此案。南滨农场场长叶世桂找温志鹏请求帮忙,商定事成后给酬谢费60万
1997年5月11日,温志鹏收到叶世桂送来的60万元存折,将其中39万元存银行供娄小平炒股。1997年5月16日,娄小平在海南省法制局主任办公会议上提出了同意将争议地使用权归属南滨农场的意见。后来根据省政府6月20日的行政复议决定书,566公顷土地重新划归南滨农场。 另外,娄小平个人财产中有85.3万元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