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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黑老大”被判死刑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8日02:17 济南时报

  时报广州消息据《南方日报》报道,备受关注的“广州黑社会第一案”26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判决。“黑老大”周广龙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周广龙对判决不服,表示要上诉。

  来自黑龙江省鸡西市的周广龙原在广州火车站一带以拉行李包为生。从1990年开始,
周广龙有意识地拉拢一帮人,在广州火车站一带与人争夺地盘,与人斗殴,强行拉客,强占搬运市场。1994年11月,广州市政府作出禁止在流花地区非法拉客决定后,周广龙不顾政府禁令,继续带领其团伙成员在广州火车站进行强行拉客等非法活动,并以威胁手段向在火车站地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强收拉客费和“保护费”。1995年9月,周广龙独占了广州火车站东广场的拉客市场。火车站附近某单位曾在13个半月的时间内被迫交出“保护费”共27万元。周广龙就此“发”了。

  破案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周广龙个人财产共计人民币1630177元、汽车5辆、房屋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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