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办理情况要纳入年终考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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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09:57 重庆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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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谢季宏 实习生 周丽萍)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是否认真,回复是否迅速,都将被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并与各地各部门工作的年终考核奖惩挂钩。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公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定》。 《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的第一责
承办单位发现交办不准,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应在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交办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退回交办单位及时改办。(来源:重庆商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