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特大踩踏事故 派出所所长被判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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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06:5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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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6日对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两名玩忽职守人员一审宣判,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原所长孙勇、原政委陈百年有期徒刑3年。 据介绍,2004年2月5日,北京市密云县在举办迎春灯展过程中,由于领导和管理责任不落实,导致彩虹桥(亦称云虹桥)上拥挤、踩踏,造成37人死亡、37人受伤的特大伤亡事
时任城关派出所所长的孙勇、政委陈百年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未按规定派出警力到云虹桥两端对游人进行疏导、控制,致使云虹桥上人流密度过大,秩序混乱,部分游人在桥西侧跌倒后相互挤压,造成特大伤亡事故发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