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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被错拘332天仅获赔一万八 专家称太少(三)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3:54 人民网-江南时报

  专家急吁扩大赔偿力度

  据北京市统计,《国家赔偿法》实施以来,行政赔偿最高额仅为2万元,绝大部分只有千元左右。可以说,很少有一部法律在颁布时受到这么多的瞩目,而在实施中收到的成效却不大。究其原因,有一部分属于实施中的问题。但确实也存在着《国家赔偿法》立法本身存
在的缺陷,妨碍了国家赔偿制度功能的发挥。其中主要问题是:国家赔偿范围窄;国家赔偿标准低;赔偿程序(主要是刑事赔偿程序)不合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存在漏洞。因此,需要对《国家赔偿法》作修改是很有必要的。

  今年7月,全国部分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法》修改问题研讨会在天津召开,受最高法院委托,天津高院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改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列入本届人大常委会的修改计划,人民法院要总结《国家赔偿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配合立法机关修改好这部法律。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介绍,10年来,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共受理1.1万余人投诉,赔偿2500人,金额近5000万元。但是,国家赔偿工作的开展并非一帆风顺。在有些地方,公民、法人该申请赔偿的不敢或不愿申请,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该赔偿的不愿赔偿,《国家赔偿法》的实际作用与当初颁布时的初衷相去甚远。因此,修改《国家赔偿法》就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行政法教授魏宝平说,目前我国的国家赔偿标准低、范围小,只赔偿物质损害不赔偿精神损害,只赔偿直接损失不赔偿间接损失,只赔偿损失本金不赔偿利息。所以,这次修改的赔偿法就是要适当扩大赔偿范围、赔偿力度,将精神损失赔偿纳入法律体系,但可以封顶。魏教授认为,除了《国家赔偿法》要修改外,《国家赔偿法》实施情况还要进一步完善,早日与法国等国家赔偿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国家接近。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树义表示,《国家赔偿法》需要调整的地方太多了。首先是关于赔偿范围,这是最主要的,因为我们现在是物质损害赔精神损害不赔,直接损失赔间接损失不赔等等,赔偿法在很多方面都不能提供充分的保护;再有就是赔偿的标准太低,因为赔偿范围太小,所以实际上能得到的赔偿是很有限的,不利于对政府活动的监督。

  对于《国家赔偿法》的修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副所长何冰认为,政府首先应该改变执法理念,应该从那种高高在上的角色转换为一种服务性的政府;其次,要把人权的理念、财产权的保护切切实实落实到赔偿法之中,政府侵犯了人权、侵犯了财产权就要赔钱,这样的行为在某种意义上可以使政府成为社会的榜样;第三,通过完善的国家赔偿制度,使公民的损害得到充分的赔偿。

  记者采访了解到,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具体建议,有关专家设计了两种方案:一是直接修改国家赔偿范围、原则、标准,扩大国家赔偿责任的覆盖面,使国家承担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来;第二种方案是简单地修改,只需笼统地加上“除依本法规定外,适用民法规定”的规定,即可解决这一问题。

  确保公平试行公开听证

  朱锡初成了锡城向国家索赔成功的第一人。司法界相关人士认为,在这起索赔案件中,因为案情并不复杂,所以他的国家赔偿申请案得以顺利进行。

  据了解,早在今年5月26日,江苏省高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比朱锡初案还复杂的申请国家赔偿案。两申请人就八年前盐城市公安局扣押货款,向公安局要求赔偿他们数十万元损失。与以往审理国家赔偿案不同的是,这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首次采用听证的方式审理案件。听证会上,省高院国家赔偿委员会还邀请了检察官旁听。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晓陵在听证结束后指出,江苏省高院对国家赔偿案件“公开听证”,由审理人员作为中立者主持听证,公开让赔偿请求人举证,阐述理由,对双方所举证据进行质证,法院还邀请检察机关、媒体等旁听,都是一种进步。

  “但程序公正和进步并不意味实体法的完善。332天,人民币18568.76元。不能让它们再画等号。”一位法律专家这样对江南时报记者说。

  八年冤狱换来16万国家赔偿(相关新闻)

  今年2月20日,云南某媒体对云南财贸学院学生孙万刚因女友被人残忍杀害而蒙受不白之冤,三次被判死刑(包括一次死缓)的8年“冤狱生涯”进行了独家报道。该报道迅速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中央电视台、上海东方卫视、新华社、《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新民周刊》等数十家著名媒体记者纷纷进行了相关的采访报道。该案也受到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及领导的高度重视,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2003年的四大挂牌督办要案之一。

  2004年5月2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了《赔偿决定书》,赔偿书明确规定:孙万刚自1996年1月3日被收容审查,至2004年重获自由,共被错误关押2961天。根据《国家赔偿法》,享有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故按照2003年全国在岗工人日平均工资计算,共应获得165608.73元人民币赔偿。(本报记者袁晓岚 许尽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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