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次强奸12名女学生色魔班主任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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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10:32 生活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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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贵州都市报》报道贵州省锦屏县河口乡中仰小学51岁教师姜齐光,因涉嫌对16名小学一、二年级女学生多次实施强奸、猥亵,于11月22日一审被判处死刑。审理此案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披露了案件详情,被告人姜齐光的兽行令人发指,让人警醒。 判决书长达26页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姜齐光先后42次强奸12名女学生、35次猥亵16名女学生,在短短的1年多时间、3个学期内累计作案多达77次,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记录其罪恶的一审判决书长达26页、约2.7万字。 据了解,姜齐光从今年3月16日案发被刑事拘留到今年8月31日法院开庭审理的5个多月时间内始终声称“被冤枉”、“被嫁祸”,但凭借61份被害人陈述、医院医学证明、目击小学生等证人证言以及姜齐光所批改的作业等证据,法院据此认定了其罪行。 从2002年9月开学后不久,一直到2004年3月案发,姜齐光对班里女生的非人摧残达到肆无忌惮、丧心病狂的地步。19名女生中,仅有3人幸免于姜的魔爪。 恶行,许多人早有耳闻 姜齐光在强奸、猥亵女学生时,无论是上课或下课后,在教室,还是在其宿舍,都先后被多名男生看见。众多被姜齐光施暴的女生中,普遍存在神情呆滞的反常现象。 其实,无论是校长、老师,还是作为家长的村民,在此之前都对姜齐光的恶行早有耳闻。被害女生小锦的父亲说“姜齐光也是我的小学老师,那时我也看见他摸我们班女同学。去年11月,我儿子放学回家就跟他奶奶讲‘姐姐他们老师脱她们班女生的裤子’,我联想到姜齐光以前的行为,估计是真的,但我想也只是摸摸抱抱。”(生活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