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肥城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规范化制度化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3:48 人民网 | ||||||||
|
人民网讯11月16日,山东省肥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述职评议大会,对今年列入评议的六名政府组成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评议级次。至此,历时半年的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告一段落,转入各部门的评议整改阶段。一个月后,被评议部门须向常委会提交整改结果报告。 该市自1994年以来探索实施述职评议工作已经十个年头了。十年来,该市不断规范完善述职评议工作,经历了三大转变,即:评议主体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两方面向常委
召开述职评议大会一般放在某次常委会例会之后进行。参加人员有市委书记或分工书记,组织部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一府两院”人大任命干部。会上,被评议人员依次述职,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各人得优秀票、称职票、基本称职票和不称职票的情况公布评议等次,宣读有成绩、有不足和建议的综合评议意见,并对被评议人员提出整改的时限要求。这次评议的六名政府组成人员均以优秀票和称职票被评定为称职等次。常委会根据每个被评议人员的情况写出向市委的总结报告,并将评议结果转入个人组织人事档案,作为党委提拔的重要依据。至此,人大常委会整个述职评议工作才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山东省肥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于树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