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环境建设规划 违法建筑奥运会前拆除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1:30 京华时报 | ||||||||
|
本报讯(记者于心欣王大治)昨天,在城市环境建设规划电视电话会议上,正式公布了《北京城市环境建设规划》及其《折子工程》。即日起到2008年,本市将对100条重点大街、50个重点地区、16个奥运场馆及区域、62个旅游景区及宗教活动场所,还有本市区域内的国道、铁路、河道进行环境建设。 2007年底前本市将基本完成城八区范围内现有的200多个城市村庄的整治任务,在2
在市区、边缘集团、卫星城和中心镇范围内,2005年底前拆除所有影响城市规划、破坏城市景观的逾期临时建筑,2007年底前全面清理、拆除历史遗留的市政代征地和绿化用地地上建(构)筑物,2008年奥运会举办前基本实现无违法建设目标。 未经过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影响城市景观、城市交通、公共安全以及不符合广告设置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机场路、奥运场馆及区域周边地区、主要政治活动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现有户外广告,居住建筑上的户外广告,都将被拆除。 此外,本市还将在重要区域、道路、场所设置规范的中英文对照的指路标识,设置充足的无障碍设施、盲道,并保持畅通。对主要大街进行绿化改造,在有条件的墙体、屋顶、立交桥进行立体绿化。倡导居民绿化阳台,实行拆墙透绿。治理污染严重的16条河道,实现城市河湖水体基本还清,形成环城景观水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