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人收容车内被烧死死者家属获国家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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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0:00 华夏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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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南方都市报》报道,3年前25名被收容人员葬身火海;3年后法院终审判处被告向11名死者家属各支付18.7万元。遣送车途中起火25人无一逃生2001年4月9日,一辆车牌号为粤ND0323的收容遣送车牗中巴牘载着25个被收容遣送的人员开往广州。负责遣送25名被收容人员的是海丰收容站的职工戴剑辉和巫允钦。 这辆1998年10月购买的中巴在上牌之前,就按照站长施养鸿等领导的意思进行了改装
当日上午10时40分,开到深汕高速公路B线60公里处牗在惠东县境内牘时,车子突然起火了。戴剑辉发现车厢里冒了烟后,走到“侧拉门”前喊了句:“是谁放的火?赶快自己灭掉。”之后就没有再理。 在减速行驶约100米后,司机施长成看到火越烧越大,就停下了车,拿了一个灭火器,和戴剑辉一起下车,跑到车右侧的窗口去灭火。由于车窗内扣式玻璃关着,无法打开,两人又返回车内,用灭火器从栅栏门上部往里喷。但是,“距离太远,加上里面的人都站起来往前拥,灭火器喷不到而灭不了火”。 起火18分钟后,得到领导指示的巫允钦松开了松紧带,并打开了侧拉门的锁头,但是此时“火猛烟浓,被遣送人员往侧拉门挤”,侧拉门已经拉不开了,在烟火延伸至驾驶室以后,他们放弃了抢救。 消防队员11时40分赶到现场后,发现车已经基本烧毁,可燃物也基本燃烧完毕,在车厢的前部,“堆叠有许多烧焦的尸体,大量浓烟从窗口往外冒”。 25名被收容人员无一生还。 11名死难者家属申请国家赔偿2003年6月,死者家属夏昌余拿到了海丰收容中转站干部被判玩忽职守罪的刑事判决书,夏昌余等11名死者家属提出了18.7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由于海丰收容中转站被撤掉的缘故,2003年1月,按照法院的要求,死难者家属将被告变更为汕尾市民政局。 今年4月18日,一审法院判决死者家属胜诉。随后,汕尾市民政局提出上诉,最终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谭林)(来源:华夏时报) | ||||||||


